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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汽车限购政策2023年,天津汽车限购政策

tamoadmin 2024-07-07 人已围观

简介1.天津买二手车指标是什么意思?2.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3.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4.天津区域指标申领后,不用,作废后多久能普通摇号?5.2013年天津机动车限号政策6.天津是所有绿牌都不限号吗7.天津每人限购几台车一、天津汽车置换补贴政策2023年?1、使用6年以上、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或转出进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2500元-1.45万元。2、对于旧车淘汰后购置新车的车主,还将

1.天津买二手车指标是什么意思?

2.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

3.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

4.天津区域指标申领后,不用,作废后多久能普通摇号?

5.2013年天津机动车限号政策

6.天津是所有绿牌都不限号吗

7.天津每人限购几台车

天津汽车限购政策2023年,天津汽车限购政策

一、天津汽车置换补贴政策2023年?

1、使用6年以上、排放标准为国Ⅰ、国Ⅱ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或转出进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2500元-1.45万元。

2、对于旧车淘汰后购置新车的车主,还将获得0.2-1.2万元不等的企业奖励,用于冲抵车款。

3、这种根据国家法规以淘汰旧车抵消新车款的行为就叫做置换购车。

二、天津购房最新政策第二套房首付最低是六成了吗?

3月31日晚,人行天津分行与天津银监局联合发文,完善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新政明确本市居民申请房贷首套首付最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这份名为《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银行自4月1日起认真遵照执行: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4、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5、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北方网编辑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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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3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据天津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天津市住建委等7部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两方面完善住房信贷政策。

一是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二是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居民家庭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家庭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四、天津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3

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扮凯最低为40

据天津市住建委网站消息,天津市住建委等7部门1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面完善住房信贷政策。

一是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例最低为40%。

二是落实国家。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岩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国家另有规定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户口簿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居民家庭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居民家庭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套住房出售的,可再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居民家庭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可凭征收协议购买住房。新购房屋价款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价款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对超出部分征

天津买二手车指标是什么意思?

能。

在天津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不限购、可直接上牌的优惠政策。补贴标准与国家持平,即按照1比1的比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天津新能源汽车上牌政策

天津目前对汽车上牌是限制的,限牌,现行。想买车需要先取得车牌,可以通过摇号和竞价购得。指标就是号牌。

《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并于2014年7月17日首次在空港二手车市场试发放。

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

配置

全市:按存量二手车备案总量的60%配发。

交易市场:按照市场内备案总量的60%配发。

10%作为机动周转指标,由交易市场调剂使用。

50%用于二手车经营企业指标配置。

名词

二手车周转指标是指在小客车限购政策下,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营企业购买二手小客车完成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使用的指标。

用法

消费者更新车辆时,先把自己的车过户到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周转指标下,就能腾出自己现有的指标去买车。

作用

相当于二手车的临时牌照,使二手车商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也能收购二手车并完成过户手续,以保证原车主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

规定

二手车经营企业使用周转指标收购小客车后,机动车应在经营场所静态存放,不得上路行驶。确需上道路行驶时,需由二手车经营企业申请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限牌后,本市二手车市场进入交易冰冻期。昨天,全国首创的二手车周转指标在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首发,首个周转指标牌照津BBA001正式亮相,开创了全国限牌城市二手车经营行业的先河。所谓周转指标相当于二手车买卖过渡中的临时牌照,使二手车商在没有找到下家的情况下,也能收购二手车并完成过户手续,以保证原车主第一时间取得更新指标。今后,消费者更新车辆时可以先把自己的车过户到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周转指标下,腾出自己现有的指标去买车,操作方便快捷。

根据《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试行)》,全市周转指标初次配置按照存量二手车备案总量的60%配发。交易市场周转指标按照市场内备案总量的60%配发。其中,备案总量的50%作为周转指标,用于二手车经营企业指标配置。备案总量的10%作为机动周转指标,由交易市场根据二手车经营企业周转指标使用效率和实际需要统一调配或临时调剂使用。交易市场为二手车经营企业配置周转指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二手车经营企业与交易市场签订协议有效期结束后,需要变更交易市场时,该企业的周转指标转入新签约交易市场。

根据规定,二手车经营企业收购小客车时,使用周转指标完成转移登记后,机动车应在经营场所静态存放,不得上路行驶。机动车因参加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情形确需上道路行驶时,二手车经营企业应向交易市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安交管部门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待交易机动车每年申请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3次。二手车经营企业50%以上的周转指标登记的待交易机动车,12个月没有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交易市场不得为二手车经营企业配置机动周转指标。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

法律分析:新能源车上牌不限号;新能源汽车不限购;申请新能源车车牌不需要提前申请,购车后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号牌

法律依据:《天津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 10.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财政支持政策。积极组织本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国家补助申领工作,继续开展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清算工作,加快补助资金发放进度,进一步研究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政策,充分发挥好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的撬动作用。(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12.探索新能源汽车交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限购、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政策,探索研究新能源汽车通行费用优惠、专用停车位等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性的政策。(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管局)

天津区域指标申领后,不用,作废后多久能普通摇号?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是:新能源车上牌不限号;新能源汽车不限购;申请新能源车车牌不需要提前申请,购车后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号牌;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天津政府财政补贴;天津市内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新能源汽车上牌流程:

第一步,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4S店开具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第二步,市民需携带发票、车辆合格证与本人身份证进行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的申请,申请地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第三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免购置税证明。

第四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与本人身份证前往各车管所上牌。

绿牌车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2016年的4月18日,我国正式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主要是有效地识别出新能源车辆,小型新能源车辆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的号牌是黄绿双拼色。

法律依据:《天津市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要点》 2。推动重大项目进展。积极推动一汽丰田新能源汽车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一汽丰田亦泽E擎、一汽大众探岳GTE等车型投产,支持我市动力电池产业集群参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工作,不断推动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零部件的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政府)

2013年天津机动车限号政策

天津区域只是申领后不用作废,后多久能普通摇号天津区甚至申领后。。作废后应该是一年到二年之内才能摇号。

日前,《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出台,调整了天津市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今年年内新增35000个小客车个人摇号指标,同时放宽小客车指标申请资格。同时,对外环线以外区域设置区域指标,放开了小客车限购,不设数量限制。

小客车区域指标属于其他指标,居住地在本市的人员在本市购置小客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通过该类指标登记的车辆行驶受一定时间及区域的限制。

申请区域指标对于个人“是否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名下是否登记有津牌小客车”等条件不做限制。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内可申请区域指标。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区域指标后不能申请增量指标,区域指标不能办理异地车辆转入业务。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原有指标配置的基础上,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万个,原则上平均分配到7个月中。

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京、冀户籍人员可参与申请以竞价方式配置的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竞得指标后需在本市购车。

天津是所有绿牌都不限号吗

都有全文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津政发〔2013〕41号

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三、全市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及配置比例由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更新小客车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更新指标。

五、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小客车过户、非本市小客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六、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至2014年1月1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七、公安交管部门于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八、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到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存单(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于2013年12月22日17时前将审查汇总的合同备案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

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单位和个人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于2013年12月25日17时前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相关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商局封存备查。取得公证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公证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个人申请公证,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天津籍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人申请公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办理相关业务,可由代办人申办,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对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并将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封存备查。已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信息,由市交通港口局向社会公布。

经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前,凭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及有关材料到市交通港口局直接取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存量二手小客车只能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且原车辆所有者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对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的倒签合同、变更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时间、发布虚假信息等汽车销售交易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2013年12月底另行公布。

十二、本通告自2013年12月16日起实行。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tjlegal.gov.cn;

咨询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电话:24539354,2453935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津政发〔2013〕42号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人名下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二)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1辆或多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三)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四)单位名下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tjlegal.gov.cn;

咨询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电话:23394637;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3〕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崔津渡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文魁 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武长顺 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剑刚 市商务委主任

韩启祥 市监察局局长

武 岱 市交通港口局局长

苗宏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福 市工商局局长

姚来英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局长

雷颖君 市法制办主任

钱长龙 市审批办主任

程安亭 市国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政策制度,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岱兼任。

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每人限购几台车

不是,根据规定非天津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也需要服从限时段限行政策。外埠号牌(北京号牌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通过“天津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预约申办相关通行凭证,允许在上述时段进入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

天津新能源车上牌政策是:新能源车上牌不限号;新能源汽车不限购;申请新能源车车牌不需要提前申请,购车后可直接到交通部门办理号牌;购买新能源汽车可享受天津政府财政补贴;天津市内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上牌流程:

第一步,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在4S店开具发票和车辆合格证。

第二步,市民需携带发票、车辆合格证与本人身份证进行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的申请,申请地址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第三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免购置税证明。

第四步,市民需携带车辆发票、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税纳税申请表、小客车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与本人身份证前往各车管所上牌。

绿牌车是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2016年的4月18日,我国正式启动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主要是有效地识别出新能源车辆,小型新能源车辆号牌为渐变绿色,大型新能源汽车的号牌是黄绿双拼色。

法律依据:《天津市公安局关于继续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一自2020年6月8日起,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禁止外埠号牌机动车(北京号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和使用小客车区域指标登记上牌的本市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只能买一辆的,所以有车牌的朋友,要多珍惜自己的车辆,不要因为超速,被罚款、扣分,如经常超速的话,那12分扣满吊销驾照,那可就惨了。建议车主都给自己的车装个汽车智能限速器,让设备自动识别当然路段的限速值。

买车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确认购买能力:

确定购买能力,买车后不影响家庭整体的生活质量,一般根据的家庭的近三年的平均的收入情况,一般情况拿出三年家庭的20%,但是不超过家庭固定资产值的10%。

2、关注点:

对于家庭用车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是经济适用,因为汽车的安全承载着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重中之重。

文章标签: # 指标 # 住房 # 小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