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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档汽车消费税标准,高档汽车消费税政策解读

tamoadmin 2024-07-06 人已围观

简介1.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买电摩不用再缴购置税了2.2016年车辆购置税减半到什么时候结束3.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生产小汽车需要交消费税。汽车消费税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只针对厂家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汽车消息税的调整,影响到价格、市场、产业和国家的宏观调控。扩展资料:调整之影响对价格的影响:调整对于零

1.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买电摩不用再缴购置税了

2.2016年车辆购置税减半到什么时候结束

3.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高档汽车消费税标准,高档汽车消费税政策解读

生产小汽车需要交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只针对厂家征收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汽车消息税的调整,影响到价格、市场、产业和国家的宏观调控。

扩展资料:

调整之影响

对价格的影响:调整对于零售价影响有限,独立分析师钟师昨天表示,从消费价格构成结构分析,消费税的变动对于零售价影响有限。

入门级经济型汽车金额本身比较低,消费税调低实际上看不出来差别,而经销商的让利幅度更能引起消费者关心。另外,3.0升以上和1.0升以下汽车都不是消费主力,特别是大排量车本身就非常少。要鼓励小排量,仅靠提高消费税税率还不够,还应理顺成品油价格,尽快推出燃油税,在税收、停车费、过路费等方面对小排量汽车实行优惠措施。

对市场的影响:进口车下半年将减少。这个政策对小排量汽车鼓励作用有限,但对大排量抑制作用很大。原因是税率幅度调得比较高。

这个政策对进口车的抑制很大。政策出台之前一些企业在获得调高大排量车消费税风声后,已提前进口了一批进口车,下半年进口车回落效果会更明显。生产企业预计也会有所抑制,这个政策如果效果不明显,可能也会有其他措施出来。

对产业影响:汽车业有望重新布局。受国内汽车生产商的实力所限,大排量豪车由国内厂商直接生产的较少,因此政策出台后,对于进口车的销售影响会比国产车的大。

百度百科-汽车消费税

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 买电摩不用再缴购置税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有效缓解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批准,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充电设施生产建设运营企业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保障产品安全和性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地方政府要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划,促进形成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和规范市场准入标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充电运营服务。

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把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突破口,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降低购买使用成本,引导个人消费,形成良性循环。

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地方政府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主体责任,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三)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完善充电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积极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完善充电设施布局。电网企业要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四)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应标准。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快形成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为辅助,以城市充电站、换电站为补充的,数量适度超前、布局合理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快充网络。

(五)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鼓励在现有停车场(位)等现有建设用地上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通过设立他项权利建设充电设施的,可保持现有建设用地已设立的土地使用权及用途不变。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供应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其用途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供应其他建设用地需配建充电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依法妥善处理充电设施使用土地的产权关系。严格充电站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标准管理。严格充电站用地改变用途管理,确需改变用途的,应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手续。

(六)完善用电价格政策。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2020年前,对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等非经营性分散充电桩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

(七)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加强对新型充电设施及装备技术、前瞻性技术的研发,对关键技术的检测认证方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规范以及充电网络监控和运营安全等方面给予科技支撑。支持企业探索发展适应行业特征的充电模式,实现更安全、更方便的充电。

(八)鼓励公共单位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等单位新建或改造停车场,应当结合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充分考虑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要,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规划设置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九)落实充电设施建设责任。地方政府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充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在用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建设运营给予必要补贴。电网企业要配合政府做好充电设施建设规划。

三、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

(十)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积极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加快品牌培育。地方政府可通过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保护投资主体初期利益,商业场所可将充电费、服务费与停车收费相结合给予优惠,个人拥有的充电设施也可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地方政府负责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研究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强制回收等方式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建立健全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体系。

(十一)积极鼓励投融资创新。在公共服务领域探索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的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在个人使用领域探索分时租赁、车辆共享、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科学有效的做法。

(十二)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创新中的应用水平,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运营服务,加快智能电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带来更多便利和实惠。

四、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

(十三)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十四)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2014—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对社会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十五)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十六)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城市公交车行业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优先领域,通过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形成鼓励新能源公交车应用、限制燃油公交车增长的机制,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十七)给予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十八)多渠道筹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检验测试和推广应用。

(十九)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商业可持续原则,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的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增加其支持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资金来源。

(二十)制定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研究出台公开透明、操作性强的新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

(二十一)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基于汽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积分交易和奖惩办法,在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鼓励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使用。

(二十二)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有关地区为缓解交通拥堵采取机动车限购、限行措施时,应当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便于新能源汽车的税收和保险分类管理。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便于执法管理中有效识别区分。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六、坚决破除地方保护

(二十三)统一标准和目录。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自行制定、出台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对新能源汽车进行重复检测检验、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地设厂、要求整车企业采购本地生产的电池、电机等零部件等违规措施,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二十四)规范市场秩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监管,推进建设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坚决清理取消各地区不利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违规政策措施。

七、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

(二十五)加大科技攻关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新能源汽车储能系统、燃料电池、驱动系统、整车控制和信息系统、充电加注、试验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整车集成技术集中力量攻关,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二十六)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研究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技术和产品,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通过联合开发,加快突破重大关键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二十七)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支持建立行业性新能源汽车技术支撑平台,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和测试检验水平。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抽检制度,通过市场抽样和性能检测,加强对产品的质量监管和一致性监管。研究建立车用动力电池准入管理制度。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推动作用。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新能源汽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形成多方合力。要加强指标考核,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和便利使用环境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间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十九)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定期在媒体公开各地区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奖励资金要与推广目标完成情况、基础设施网络配套及社会使用环境建设等挂钩,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国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对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重大作用,组织业内专家解读新能源汽车的综合成本优势。要通过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能源汽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曝光,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2016年车辆购置税减半到什么时候结束

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取消最低计税价格、按买车价格计税,部分车主将少缴税

去年12月29日通过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下称:《车辆购置税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已实行近1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废止。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车辆购置税法》虽然仍将车辆购置税的税率设定为10%,与此前保持不变,但其调整了征税范围,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并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这些变化也对纳税人今后购车纳税行为产生较大影响。

为了《车辆购置税法》更好落地,此前5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联合发布了《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6月28日,又发布了《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这些公告对应退税额该如何计算、什么类型的车辆可以免征车辆购置税等,进行了具体规定,相关公告也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首都经贸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刘颖表示,车辆购置税的这次改革,更规范、更简练了,相对来说,更方便了百姓购车用车,而且让百姓在一些很细小的税种改革中,也能够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和获得感。

变化1

电摩等不用再缴购置税

解读:为消费者日常出行提供便利

现如今,电动摩托车因其轻便、灵活的特点,已经成为不少人上下班等日常出行活动的一个重要选择。根据原有的《暂行条例》,电动摩托车也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

7月1日之后,电动摩托车不再属于应税车辆,无需再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了。与电动摩托车一样的还有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这类摩托车在《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也无需再缴纳车辆购置税。

若消费者在6月30日前,便购买了电动摩托车或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在7月1日之后,是否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车辆购置税法》是7月1日起才实施,在6月30日前购置的电动摩托车、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还属于应税车辆,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即便在7月1日后,仍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刘颖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今天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更明确地把较为环保的小型车辆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更多地鼓励环保,而且也给百姓解决日常出行问题提供便利。“实际上,很多与车相关的税种,都对环保方面有政策倾斜,比如消费税里的小排量摩托车和电动汽车,也是排除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外的,车船税里也有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所以,车辆购置税在这方面也有所优惠。这体现了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激励,以及各税种在这方面的协调性。”

此外,还有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也不属于应税车辆,因此,也无需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申报。

而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以及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则属于应税车辆,原《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无轨电车、农用运输车则纳入汽车范围。

变化2

按买车价格计税

解读:部分车主将少缴税

此前的《暂行条例》规定,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购置价格(不含增值税)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来进行核定的。

《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就取消了以最低计税价格计征税款的规定,而是按照纳税人买车时,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来计算应纳税额。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新京报记者解释称:“若纳税人购置车辆的真实市场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其所交的车辆购置税就会较此前有所下降。”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晶则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车辆购置税改革,取消“最低计税价格”规定,是源于信息技术支持。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纳税人识别号、多证合一等技术,令目前车辆销售市场价格公开,难以通过虚假申报车价的方式规避纳税义务。

刘颖则对记者解释称,原来最低计税价格实际上是同类的平均价格,过去,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购置价格如果有正当理由,比如库存时间特别长等,也可以跌破原来的最低计税价格。只不过“最低计税价格”这个表述,不是很规范。这次《车辆购置税法》没有用这个价格,这就和现行征管法更靠拢了,和现行征管法里的一些表述一致了。

不过,虽然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但若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也会依照相关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变化3

新能源汽车继续实行免征

解读:或可对冲新能源补贴退坡影响

《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及公共汽电车辆在内的5类车辆可免征车辆购置税。

对于上述五类免税车辆,刘颖认为,一些免税政策原来就有,例如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税等,只是原来这类车辆免税是作为一个单行规定存在,并且只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一个优惠,现在将其纳入法律条文中,这样等于更规范了。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五种情形外,目前尚在执行期内的新能源汽车免税和挂车减税等优惠政策,也仍生效。也就是说,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也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业内人士称,这是在新能源补贴退坡过渡期结束后,有关部门为新能源汽车打下的又一剂强心针。在这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等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积极对冲新能源补贴退坡的影响。

按照往年的规律,在新能源补贴退坡前,电动车往往会出现一波销售高峰,但今年的情况并不乐观。根据中汽协早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2万辆和10.4万辆,比上年同期仅分别增长16.9%和1.8%。相比之下,3月和4月的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增长85.4%和18.1%。

另外,现行的留学生回国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带小汽车免税、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等优惠政策在没有新规定出台前,都将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

变化4

取消纸质完税证明

解读: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新京报记者还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将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更正等业务时,税务机关也不再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因此,纳税人也无需再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实际上,今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已不再核发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直接根据税务机关提供的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依法为纳税人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对于2019年6月1日以后完税或免税的车辆,北京市的纳税人若需查询车辆的完税情况,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三种途径自助查询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

刘颖认为,目前税务机关的数据系统,已经很完善了,很多东西在税务机关的金三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里有体现,这样实际上方便了纳税人。

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购置日期在2015年10月1日(含)以后的,在减税范围的车辆,可以享受减税政策规定。

解读:为何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人民网2014年11月29日12:41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经批准,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此次消费税调整涉及的产品,不少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对这些产品消费税调整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是有减有增而不全是减税?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加税不加价”

此次消费税调整的一大特点,就是有减有增。其中,有五项属于取消或停征,企业和居民负担是减少的;只有成品油一项消费税是提高的。“加税无论对居民还是企业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11月28日,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窗口,选择这个时候推出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应该说在时机把握上还是比较好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将提高消费税与油价调整实行联动,可是实现“加税不加价”,不额外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

刘尚希解释说,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国内汽、柴油价格有所降低,而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因此消费税调整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

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治理环境污染,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此次消费税调整,为什么要“五减一增”?取消或增加,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主要是随着我国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一些应税产品已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小排量摩托车已经成为县城和村镇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可以有效减轻这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汽车轮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取消征税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至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主要是因为国家从2000年已禁止生产销售车用含铅汽油,其他含铅汽油产销量极少,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分别征税已无实际意义。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一是可以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生产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三是通过“有增有减”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引导生产和消费,以及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

“从目前的调整幅度看,提高消费税对居民消费习惯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教授认为,城市居民开私家车出行,以普通小轿车每百公里耗油8.5升,年平均行程1.2万公里计算,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提高,一辆车一年增加的税负支出也就是100多元。每个月增加10多元钱,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这向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影响生态环境、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品,消费税有提高的趋势。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对新增收入怎么用有明确说法。新增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还有一部分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

“这些纳税人的钱能否用得好,是不是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才是问题的核心与关键。”白重恩指出,如果人们的生活环境能有明显改善,真能早日驱散雾霾、留住蓝天,就算是大家多交一些税、少开几天车都是值得的。

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税负会增加,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增加一些税负,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偏低。这一税负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

一般而言,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从国际上看,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6%和50%,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成品油税负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是与各国的资源禀赋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相适应的。

这位负责人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不尽合理,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等问题逐渐显现,需要对消费税制度进行改革完善。按照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本次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是我国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文章标签: # 汽车 # 新能源 #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