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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产业集群研究_上海汽车产业链分布图

tamoadmin 2024-05-19 人已围观

简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新兴科技与汽车交通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时期。从部委到地方都在全力推进相关政策制定,一批先行先试也在有序进行。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试点内容和目标、试点申报

上海汽车产业集群研究_上海汽车产业链分布图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新兴科技与汽车交通结合的战略性产业,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时期。从部委到地方都在全力推进相关政策制定,一批先行先试也在有序进行。

为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就《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试点内容和目标、试点申报条件、组织实施、保障措施等四方面对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无独有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1月2日起公开征求《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意见。《草案》明确智能网联汽车适用范围和管理体制、应急处置要求和相关法律责任、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要求等。

而在日前举办的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暨第二届城市可持续发展全球大会上,上海市嘉定区透露,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道路正在嘉定实现除特殊区域外的全域开放,今年年底还将率先开展高快速路的开放测试,包括G1503上海绕城高速、G2京沪高速路段。

拟开展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智能网联汽车搭载的自动驾驶功能方面包括:L3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高度自动驾驶。

对于试点内容和目标,《征求意见稿》指出,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遴选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通过准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车辆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

《征求意见稿》在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城市的试行要求中提出:基础设施条件上,试点城市所辖区域内拟用于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试点的道路里程不少于1000公里或通行区域面积不少于50平方公里,试点道路应避免选择人流密集、交通繁华路段。安全管理条件上,具备省级或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

试点汽车生产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征求意见稿》指出,应当是取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具备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汽车产品的设计验证能力;具备汽车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升级、风险与突发事件等安全保障能力等。

据汽车业内人士介绍,目前不同的汽车公司选择不同的智能驾驶产品开发战略。有的车企以L2为主,逐渐过渡到L4应用;有的直接推进L4预研及应用,试图占领制高点;还有的依靠自身整车产品搭载验证L2-L3功能,同步推进L4预研。

上海浦东新区将先行先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

《草案》重点聚焦促进和规范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的创新应用,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草案》明确适用范围和管理体制,主要规范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明确企业应当配备远程监控系统和紧急接管人员,投保相应保险,明确号牌标牌申领、上路通行等要求,加强实时动态后台监管,明确创新应用数据接入指定数据平台。

对于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保护,《草案》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规定;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严格规范数据跨境传输行为;加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及车路协同云控平台建设;支持开展高精度地图应用试点,严格保护高精度地图数据安全。

针对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的特点,《草案》明确了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基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明确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规则。

未来三年或为布局智能驾驶竞争窗口期

此前印发的《上海市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中指出,到2025年,上海市初步建成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体系。产业规模力争达到5000亿元,具备组合驾驶辅助功能(L2级)和有条件自动驾驶功能(L3级)汽车占新车生产比例超过70%,具备高度自动驾驶功能(L4级及以上)汽车在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实现商业化应用。

上海市嘉定区一直大力倡导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有数据显示,嘉定已陆续开放四期共616.4公里智能网联测试道路。享道、AutoX、百度、小马智行等18家企业的274辆智能网联汽车在嘉定开展测试及示范应用,累计测试里程达300万公里(占上海市的66%),测试时长约16万小时(占上海市约78%)。

在上海市嘉定区关于支持上海智能汽车软件园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提出,开放智能网联数据服务。向企业提供智能网联数据服务,有条件地开放智能驾驶全息场景库数据共享,对企业使用共享数据给予公共技术服务支持。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支持企业在长三角区域内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推动长三角地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标准上互认、互补、互通,对企业开展异地道路测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累计发放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牌照超过1600张,开放测试道路超8500公里,测试总里程超过3700万公里。

华西证券相关研报认为,未来三年或为各城市布局智能驾驶的竞争窗口期,智能驾驶汽车市场被进一步激活,不同城市的智能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政策仍将快速发布与落地,车内有人到无人的演进,以及自动驾驶常态化收费运营和多场景落地,将是接下来几年各个城市在自动驾驶领域的着力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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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能源储备较差,且结构不太合理。同时能源消费结构同样失调,煤炭消费占比超过一半,石油消费占比近20%。煤炭和石油的大量使用,不仅带来不可再生资源的巨大消耗,加剧了能源枯竭的危险,同时排放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小觑。特别是使用汽柴油作为燃料的汽车,排放大量的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成为城市污染的罪魁祸首。因此作为清洁能源的氢能,其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氢能因其不产生任何有害气体,具备优越的环保性能,使得氢燃料电池汽车成为汽车发展的终极目标,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都加大了对燃料电池汽车开发的投入。

长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和最开放的区域,同样引领着国内氢能产业的发展。在此区域内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除了注重技术领先与产业化落地外,亦非常注重对未来技术的预研与知识产权的积累,但在现有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下,知识产权协同能力较弱,且在主要环节没有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共享和交易机制,导致产业链协同能力较差,从而影响了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本文围绕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知识产权活动现状以及协调工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针对这些问题结合长三角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为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1、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现状

长三角汽车产业基础雄厚,技术与资本密集,科技创新能力突出,高端人才集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三角地方政府纷纷发布了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为包括燃料电池汽车在内的产业发展创造条件。

1.1?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布局

从2017年9月上海市率先发布《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2018—2030)》以来,地处长三角的宁波、苏州、张家港、如皋、嘉善、六安等多个城市都颁布了氢能规划,如表1所示。

表1长三角出台氢能政策文件概况

浙江省和江苏省也从省级层面分别在2019年4月和2019年9月先后颁布了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政策。从表1可以看出,出台支持氢能产业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城市覆盖了整个长三角地区,以江苏省覆盖范围最广,走在其他省市前面。除此以外,长三角无论是氢能产业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还是其他支持性产业链,都得到了充分覆盖,并对产业链核心地位的氢能使用和燃料电池系统有明显的侧重。长三角各企业对氢能产业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投资热度高,近两三年几大企业的投资额接近百亿元。

目前,长三角地区已集聚30多家氢能相关企业,其中6家企业在2018年收入超过1亿元,15家企业收入超千万元。这些产能化较强的企业已成为我国重点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厂的一级供应商。

除此以外,在长三角特别是江苏省,已形成以如皋氢能源小镇、江苏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和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多个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制氢、储氢、运氢、加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汽车整车开发制造、产品示范应用的氢能产业链。

1.2?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

在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19年5月正式公布。该《规划》目标为推动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和加氢设施的协调平衡发展。文件将氢走廊建设规划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3个阶段。其中,在2019—2021年的近期发展规划中,主要任务是示范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启动建设4条氢高速示范线路,建设加氢站40座以上,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超5000辆。在2022—2025年的中期发展规划中,主要任务是大力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的应用发展,提升氢能关键技术水平,推广建设1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建设加氢站200座以上,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突破5万辆。在2026—2030年的远期发展规划中,主要任务是建成20条以上氢高速公路,覆盖长三角全部城市,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区域。届时燃料电池汽车产量将超过20万辆。《规划》还分别明确了加氢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等5项主要任务和加强组织领导等8项保障措施。《规划》的颁布有利于推动长三角氢能产业发展一体化,并为将长三角地区建设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氢能产业示范区提供了依据,同时也将促进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

2、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发展

2.1新能源汽车领域知识产权

我国新能源汽车原创专利数量占全球专利总量的11%,居全球第三,排在第一的是日本,占比49%,第二为美国,占比20%。中国作为新能源汽车专利市场发展最快的国家,大量外国专利进入中国市场,使得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目标市场,导致本土新能源汽车企业原创专利量占比较低。但是,这也意味着我国新能源汽车领域创新能力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2018年中国汽车专利公开23万件,其中发明11万件(授权5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0.2%和21.1%。2018年汽车专利申请公开排前十的汽车企业如图1所示。

图1?2018年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汽车企业

从图1可以看出,授权量前十企业,仅有2家国内企业,分别排在第六和第九位,2家企业授权量共956件,仅占排名前十企业总量的13.9%,说明国内汽车行业创新能力较弱,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地处长三角的江淮汽车榜上有名,则从侧面反映了长三角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储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另外,不同汽车企业对专利布局侧重点有所不同,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车身及车身附件、智能网联、发动机、电子电器、基础通用、整车制造、整车系统、变速器和制动系统等。其中,新能源汽车的专利数量最大,占比最高,达到了28.6%,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甚至超过了50%。这充分说明国内企业已加大了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研发投入,并注重在该领域的知识产权建设和保护。新能源汽车所涉及的关键技术专利申请表现不一,电池技术专利申请量最大,占比达56%,其次为电控技术申请,占比30%,而电机技术申请占比最小。

2.2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储备

长三角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企业在专利数量与分布特点上,均充分体现了长三角在氢能燃料电池产业链的深厚技术积累。在30多家重点企业中,氢能燃料电池汽车领域专利数超过100项的有3家企业,超过10项的有19家企业,专利总数超过1200项。申请专利前十的企业为江苏奥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苏州弗尔赛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氢新能源有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清能燃料电池技术有限公司、江苏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伯海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竞立制氢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燃料电池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重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5月,上述公司专利申报数量如图2所示。

图2?专利申请量排前十氢能企业

以上10家企业业务既涉及燃料电池的研发和生产,又包含了整车的开发和制造,同时还涉及了供能基础设施的建设。从地域上看,以苏州和上海的企业为主。

3?、产业链知识产权协同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体现,同时又是企业发展的驱动力。在激烈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角逐中,拥有丰富的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保障。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利的积累与储备数据显示,在发明专利授权上我国与国外有明显差距,尤其缺乏像丰田汽车这样知识产权储备良好的车企。另外在产业链间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协同,制约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前进的步伐。因此,我国企业除了要加强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外,还需要进行产业链之间的知识产权协同,才能提升与国外企业竞争的能力、。

3.1开放专利开源行动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放专利的开源行动是知识产权协同创新的有效途径之一。不附加任何利益性条件将公司专利对外开放,可加速推进汽车企业采用氢能技术,增加参与氢能汽车开发的企业数量,帮助企业在短时间内跻身新能源汽车技术体系布局的上层,避免重复研发和资源浪费。开放专利的企业在该产业领域也可实现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或形成事实标准。

3.2建立专门的专利联盟

专利联盟有利于较好地实现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协同,通过联盟联合开发、保护和运营氢能领域的知识产权。首先,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各领域关键技术的知识共享,在此基础上协同开发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相关技术,申报各类专利,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知识产权共享。其次,组建保护协同中心。以中心为载体,加强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知识产权的维权合作,实现异地办案,异地执法,提高燃料电池汽车知识产权维权的效率与效果。最后,以三省一市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基础,建设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统一标准下开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经营,以此加强联盟成员的创新,同时促进联盟成员间的知识产权协作,增强成员在燃料电池汽车市场的竞争能力,提升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水平,推动该产业走在全国前列。

3.3组建产业技术联盟

以产业技术联盟为载体进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协同。通过产业技术联盟,整合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相关机构,形成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通过设立“专利池”、构建知识产权合作战略、组合知识产权、协调不同利益主体间的诉求等措施进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知识产权的协同,促进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间的协同和创新,掌握长三角燃料电池汽车行业在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的主导权。

注:本文涉及的专利数据均来源于中国专利信息网。(作者:吕映)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文章标签: # 汽车 # 燃料电池 # 企业